严守耕地红线!西昌通报6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
2022-12-12 19:52 来源: 西昌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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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以食为天,食以土为本。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,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,多次作出重要指示:“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”,强调要采取“长牙齿”的硬措施,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,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“军令状”,严格考核、终身追责,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。

为确保良田“粮用”,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。近段时间以来,西昌发起土地整治“攻坚”行动,向违规占用耕地行为“雷霆出击”,有效遏制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,现予以公开通报。

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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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

西昌市安宁镇李某违法占用耕地0.6亩修建大棚羊圈(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36亩),当事人积极配合,自行拆除整改,安宁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复耕,恢复耕作条件。

案例二

西昌市安哈镇沙某等三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27亩搭建板房3间,经安哈镇人民政府下发整改通知及多次劝说无果,11月30日安哈镇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。

案例三

西昌市裕隆回族乡罗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49亩搭建多间板房,目前农户积极配合,依法进行了违建拆除且完成复耕。

案例四

西昌市高草回族乡李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89亩修建猪圈及板房3间,经高草回族乡人民政府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到现场调查及明确整改要求,目前农户依法进行了违建拆除且完成复耕。

案例五

西昌市佑君镇高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89亩建设板房2层为农业设施用房,经佑君镇人民政府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局到现场调查及明确整改要求,目前当事人正在进行自行拆除。

案例六

西昌市经久乡王某等2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.88亩搭建大棚及大砖房,目前农户积极配合,正在自行拆除。

坚守耕地红线 良田只能“粮用”

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,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特别是保障稻谷、小麦、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。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、油、糖、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。
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,提出“六个严禁”: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;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;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;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;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;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。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,提出“四个不得”:一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,二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,三是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,四是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。

坚决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切实做到

“四个禁止”:

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林草局印发的《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提出“四个严禁”:

一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;

二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、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;

三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、建设绿化带;

四是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、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。违反“通知”精神,未经批准改变耕地地类的,整改恢复为耕地;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,依法依规处理,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悠悠万事,吃饭最大!守住耕地,才能让我们的饭碗端得稳。保护耕地,人人有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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